东昌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东昌区隶属吉林省通化市,位于通化市市区中心,是中共通化市委、通化市人民政府的所在地。地处吉林省东南部,地理坐标东经125°50′~126°07′,北纬41°32′~41°49′之间。东北与二道江区接壤,南与集安市相连,西、西北、东南与通化县毗邻。2014年,幅员面积382.6平方公里;辖2乡1镇和7个街道;总人口315751人(2011年);截至2014年,东昌区地区生产总值145亿元,比2013年增长6.6%。东昌区交通便利,以303国道、201国道、202国道为主连接东北三省和进关出海的公路网络在此交汇。有通沈高速、丹通高速、通长高速公路、通灌铁路等高速公路过境,通化机场建成通航;境内自然资源丰富,素有“绿色立体资源宝库”和“长白山药库”之称。2016年11月,通化市东昌区被国家旅游局评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。截至2014年,东昌区辖7个街道1个镇2个乡1个开发区:光明街道、民主街道、东昌街道、龙泉街道、新站街道、老站街道、团结街道等7个街道;金厂镇1个镇;江东乡、环通乡等2个乡;东昌经济开发区1个开发区。政府驻江畅路269号。